close

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9日電)卡債受害人自救會、民間司改會今天到司法院大門前舉辦記者會,呼籲司法院對於更生、清算相關案件,能加快審理速度、提高通過比例以及積極再修法。

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發布新聞稿指出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民國97年4月11日開始實施,迄今近10年;這10年來向法院聲請更生及清算的5萬3816名債務人中,僅有1萬7532人的更生方案通過、2271人清算免責,占80萬至100萬卡債族群中的2%。

新聞稿提到,這10年來債務更生通過的比例只有40.25%、清算免責比例為27.27%,通過更生的比例不及日本的一半,清算免責比例不及日本的三分之一;台灣法院辦理更生、清算案件所花的時間,是日本的兩倍至三倍。

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表示,基於上述數據,自救會認為10年來司法院身為消債條例的主管機關,並無積極推動、督導消債條例的落實及修法,只能獲得50分的成績,因此呼籲司法院加快相關案件聲請的速度、提高通過比例,也要積極再修法。

 

以上資料來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soc/201804090140-1.aspx

arrow
arrow

    金融重建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